看了小苦的期刊就這個題目寫了一篇亮麗的文章,也想就此談談自己的看法。
有限和無限是一個永恆的哲學問題,古往今來在這方面的理論不知凡幾,但不外乎是「肉身有限,思想無限」論、「神的國度才是永恆」論和一個反問「什麼是存在?我存在嗎?」這幾大類。
我不是笛卡兒,想不出「我思故我在」這樣的大道理,我也不是薩特,不會反駁說是「存在先於本質」。在我看來,存在就是頭等大事,畢竟永恆裡面有沒有我,也不是我所能控制。那麼小臣存在的目的又是甚麼呢?我會說:「取諸社會,用諸社會」。我由一窮二白的屋村少年到今天略有所成,其實取用了不少社會資源,故此希望在工作上為社會的建設盡一點力,而餘暇的時間除了吃喝玩樂之外,也想用我的一支筆,寫出一點有意義的文字。
終於落實了,李澤楷會入主信報,持有百分之五十的股權。
差不多呆了一天,不想去接受這個事實。
我不是信報的老讀者,長期讀的只有大約八年左右。選讀信報是因為蘋果出現後,整個報業以驚人的速度低俗化,連以前愛讀的明報及經濟日報也陸續失守。現在能做到不賣賬,不譁眾取寵,能以事論事,提供深入理性分析的,就只有信報。
(圖片來自明報)
《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最後也通過了。市民對此條例沒有丁點興趣,其實它是一個最好的公民教育範例,因為這裡涉及保安需要/私隱權的平衡,是保護人權和國家機器的永恆衝突。大家沒興趣是可以理解的 – 保安局的宣傳只集中在截聽罪犯上,而隻字不提條例在「公共安全」範疇上引用的可能,更不用說是記者們最擔心的資料來源等影響新聞自由的嚴重性了,沒有人以為自己有機會被截聽。
我們的傳媒也只是報導花邊新聞,而沒有觸及條例具爭議性的部份,以及泛民提出修訂的內容。
商品及報務稅(GST)的諮詢文件一出,全城沸騰,好不熱鬧,不知是否已經達到了唐司長所謂的「讓全港市民上了一堂公民教育課」。
不過各大政黨及一般報章的評論均沒有甚麼新意,亦一如所料地一個「反」字。我自己原則上不反對GST,因為可以藉此擴闊稅基(雖然擴闊稅基有其他方式),而GST是一個相對簡單易明,並且容易推行的稅種。我不同意GST是劫貧濟富,因為收入高的人士在消費及服務的支出比基層多,以總額計他們要付擔更多的GST。GST會打擊消費意欲也未必真確,消費意欲其實最受當前及未來經濟憧憬的影響,以及付出者是否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務(我們到日本消費一樣要付GST,但卻是付得心甘情願,因為得到的服務及產品質量比在香港高)。GST會否對企業造成打擊更是見仁見智,若是香港繼續充滿機會,營商環境理想,擁有高質數的人才和基建的話,企業會為了少少的附加成本(注意,企業只是代政府取收GST,所以只是增加了行政費用)而撤出香港嗎?有論者以日本為例,認為GST打擊了日本的經濟;但日本的問題是她在八十年代採用了錯誤的貨幣政策,以及隨之而來的金融泡沫爆破,而日本近年在GST增加的同時我們也見到她的經濟在復甦,所以我需要更多的論據才可接受這個觀點。
我不同意的是特區推行的手法。政府為表示GST只是想擴闊稅基而不是藉此增加收入,在諮詢文件中大派定心丸,羅列大量寬減措施,其中最奇特的一項是減低利得稅。上文說過,企業要付出的只是有限的行政支出,以劃一的方式減免利得稅,這才是劫貧濟富!香港的利得稅累進程度低,加上這項建議,更是明益大企業。GST的額外收入應補回近年政府支出及服務中被削減的部份,或是用來提升整體社會質數及競爭力,而不是向大企業直接派錢。不過大家要明白,如何應用多得的稅收是一回事,和是否應開徵GST沒有直接關係,故不應混為一談。
首先聲明,這篇不是財經分析,我也不是對股票金融有深入認識的人,只是因為最近電訊盈科企圖變賣家當而勾起一些回憶,不吐不快而已。
一向對李嘉誠沒有好感,一個投機致富的商人被推崇到這種程度,大概只有在香港才會發生。要知道地產是不能創造外匯的行業,李氏的成功是建立在一個扭曲的土地政策之上,而他賺的只是香港人的血汗錢(所謂塘水滾塘魚),也造成香港至今不能解決的三高問題。炒樓致富的人把他當成偶像不難理解,像我等因高樓價而半生為地產商/銀行打工的也把他視作典範者,比認賊作父好不了多少。
他的兩個兒子一個企圖繼承父業,另一個則企圖以財技另創天地。李澤楷借殼上市的一家蚊型公司盈科數碼動力,在二千年以二千億鯨吞香港電訊,把財政穩健的一家百年企業在一夜間變為負債千億的公司。當時仍有人大讚他有魄力,「只要有夢想,凡事可成真」。不過隨後科網泡沫爆破,除了李澤楷和袁天凡之流一早把董事認股權變成股票賣掉自肥之外,一眾散戶眼看著股價由十多二十元跌至現在一元不到(現在的股票是舊股五合一而來,以舊價計一元也不值),有些用退休金買香港電訊股票以收息的老人家更慘,手上的股票因走避不及變成廢紙之餘,連股息收入也沒有,真是欲哭無淚。
十七個年頭過去,六四尚未平反,所以今天我們還是要繼續悼念。
我說的平反,不是偷偷摸摸為某些死難家屬作民事賠償便算了事,而是要求當日中共政治局常委中有份決定屠城的人,全部得到法律的制裁。
不要對我說「歷史自有公論」,「我們應該向前看」這些廢話,屠殺人民的人永遠都是殺人犯,不是因為他們死了,或是因為他們做過甚麼偉大的事便可以開脫。
今天是文革四十周年。一般認為文化大革命是在1966年5月16日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通知》(後稱《五.一六通知》)開始的,故以五.一六來作文革爆發的周年日亦無不可。
在此後十年,中國基本上陷入了無政府狀態。毛澤東以階級鬥爭為名,奪權為實,帶頭把當時務實的國家主席劉少奇打倒,以期繼續推行其空想的共產主義和個人祟拜。自此全民效法四人幫進行奪權運動,把當權者掀下來批鬥,於是當權變成走資,領導頓成人民公敵。一大批頭腦簡單的年輕人被毛澤東鼓動加入紅衛兵,大搞抄家、批鬥、破四舊,甚至演變成紅衛兵派系間的武鬥;最後所有學者均捲入無止境的批鬥,被關進牛棚,有些不堪屈辱而自殺,忍辱偷生者則留下永不磨滅的烙印。在抄家及破四舊過程中,大量珍貴的典籍和文化遺產被破壞。全民倒退至蠻荒時代般的赤裸殺戮,數千年文明外衣被一下撕掉,人性最醜惡一面暴露人前。
這個混亂局面在毛澤東縱容下持續到六八年,到他發覺到情況失控後已有上千萬人死亡,比在他老人家搞的大躍進中死去的人數不惶多讓。這個運動的唯一貢獻,大概是把中國的人口增長減慢,不過整個社會要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之後毛澤東把工人帶入學校壓止學生武鬥(所謂「工宣隊」治校),而把幹部和知青趕到農村,以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至此全國不務正業,生產及經濟幾乎全面停頓。中國就在二戰復原後的高增長期中再次停下十年白白讓別國超越,要到八十年代才再邁步追趕。
最近傳媒大力炒作中學會考用手機上網作弊的新聞,全城鬧得沸沸騰騰,好不熱鬧。本來也沒好氣去理會這些老生常談,不過這幾天聽到很多我認為非常過份的意見,忍不住也要插句嘴。
最過份的莫過於提出要對所有考生搜身以證實沒人在身上藏有手機,又或是查緝所有考生在考試期間用手機到過的網址等的建議,最稀奇的是竟然有不少學生表示贊同。這是嚴重侵犯人權和個人尊嚴的行為,我們不能因為一些個別事件而容許執法機關無限制地增加對個人自由的拑制。
作弊當然是不正當的行為,我不是建議要對之視而不見,但防止作弊有很多其他方法(例如用電子儀器干擾手機接收等),情況就算嚴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也不是對別人構成生命威脅,怎麼可以容許一個考試局的職員,在沒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對所有人搜身?你會不會贊成一個戲院帶位員因為防止有人盜攝,而隨意翻看你身上所有電子產品攝下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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