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粹」派議員,別來天星撈政治資本



(圖片取自香港獨立媒體)

  [這是今天第二篇不吐不快的時事文章。本來昨天已經在找資料寫,不過看了信報社論後,原來他們已經找出了有關的檔案,故此這篇短文可看成是信報社論的和應,也提供資料的連結。]

連日來的天星抗爭行動鬧得沸沸騰騰,雖然我不認為原鐘樓有很重要的保存價值,但我尊重其他市民對天星鐘樓的集體回憶,也由衷地佩服一些站出來以「公民抗命」、非暴力手法保護鐘樓的朋友。

我討厭的是那些後知後覺,到見到有做秀機會才跑出來的「泛民粹」派議員。這些人睜著眼睛說瞎話,明明在漫長的諮詢過程中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保護天星碼頭,現在卻反過來說政府沒有機會給他們發表意見,赤裸裸地欺騙市民。

幸好現在所有立法會的文件均可在網上找到,讓我們來看看事實真相:

 

(部分內容取自城規會網頁
 
中環填海第三期在1998年首次刊憲後,城規會收到70份意見,政府在一輪諮詢後,在1999年提出縮減填海範圍方案,並於1999年6月10日把方案提交立法會轄下的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

這份就是當日提交的文件。從附件乙的圖則可知天星碼頭將會重置於填海區中。
 
會議紀要(15-27段)中可見,在6/10/99的討論中沒有議員反對這個填海方案。
 
新填海計劃隨後刊憲,公眾有機會發表意見,但最後只收到一份有效反對建議,內容是針對天星碼頭的重置方案。城規會採納了這份意見,並要求政府把天星碼頭的標誌重置於新海旁。其後政府就新碼頭設計的方案和天星小輪研究(因銅鐘屬天星小輪所有),最後得出現有的方案(即在新碼頭中採用新銅鐘,並把拆下的舊鐘在新鐘樓中展示)。
 
這些方案於2000年及2002年在中西區議會中討論過,亦沒有反對意見(可惜區議會的舊文件沒有放上網,看不到會議紀要)。
 
城規會通過新碼頭的方案後,政府在2002年3月1日再向立法會轄下的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講解。
 
這份是當日提交的文件。其中第十四段清楚提及天星碼頭的重置方案,且節錄如下:
 
我們於1999 年9 月就天星碼頭重置的建議諮詢城規會。城規會同意天星碼頭有其歷史意義,亦是本港重要地標和旅遊景點, 因此認為應在新的中區海旁重建這個標誌。其後我們與天星小輪有限公司一起仔細研討新天星碼頭的位置及設計,最後認為新碼頭的外貌應以復古為主題。新碼頭的建議方案遂以此準則備就,並於2002 年1 月4 日獲得城規會通過。
 
會議紀要(第12-23段)中沒有提及議員有反對意見。
 
其後政府要求立法會財委會撥款施工,工務小組通過撥款時(其後由財委會確認)亦沒有議員就天星碼頭重置方案提出意見。會議紀要(第34-59段)中清楚可見有討論碼頭重置,而議員是贊成上述方案的。
 
從上面的事實可見,「泛民粹」派議員說政府沒有就天星碼頭重置方案作廣泛諮詢,是失實的指控,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由1999年城規會把修訂填海計劃刊憲到2002年期間,社會人士有機會提出保留碼頭的意見,而事實上亦收到一份意見,政府及城規會亦用了兩年時間去處理,在過程中諮詢過區議會及立法會。
 
至於今後類似發展的諮詢方式是不是可以改善,我認為市民大眾可以多作討論,但就我自己參與過的灣仔第二期發展的諮詢(現在仍在進行中)所見,一般市民的反應均十分冷淡,故此在投訴政府沒有諮詢的朋友,也應反問自己有沒有在諮詢期中積極參與。

內地孕婦
比華利山

2 Comments

  1. 回覆
    小頭 2006 年 12 月 17 日

    在食肆禁煙的諮詢期我有電郵至指定郵址發表意見,亦有把郵址發報給一眾友人請他們支持。雖然這事弄了很久才成為事實,但向政府反影自己意見是市民的權利,不要等某些事情沒有轉機時才後悔。

  2. 回覆
    carjaswong 2006 年 12 月 17 日

    對呀小頭,關心時事的,其實數年前不可能不知道天星碼頭要搬遷,等到機器進場才來保衛的話,真是太遲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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