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苦樂 – 效率


(原文刊於我的網頁)
剛又當了一次工程師專業試的考官,其中一位考生是在政府工作的,但未考入政府之前,他曾經在顧問公司工作了幾個月,於是我其中一條問題便問他在兩種截然不同的機構工作的分別。他答得很妙,說在私人機構工作是以最少的人手做最多的工作,而在政府則由於人手充裕,所以可以仔細分工,提高質素。


我於是追問他是否政府就不需要講求效率,但他只是言不及義地答了一些不著邊際的話。當然我也不期望他能說出什麼大道理來,因為就算問任何一個在政府任職的工程師也未必有答案,效率從來不是他們考慮的要點。

在私人機構我們一般以 on-cost (不知怎麼譯) 作為衡量工程管理隊伍大小的一個方法,工程管理隊伍連同公司總部的支出約佔工程費用的百分之十至十七,隨工程的複雜性及業主對工程質素的關注而定。大部份業主會聘請顧問公司代為監督工程,而這百分之十至十七的 on-cost 已包括了顧問費。

我的公司一向堅持自騁管理隊伍,因為除土建外,還有大量後期系統組裝工程須在土建設計中預留,故此像我等管理設計的便要對各種系統有充分的認識。一般的工程顧問並不具備這些知識,所以絕不能依賴他們去管理整項工程,只能讓他們負責細部設計,而所有的聯絡整合則由我們操控。此外我們也追求高質,故此管理隊伍的人數較行業整體為高,而 on-cost 當然不是一個小數目。

和政府不一樣,我們也講求效率,成本控制絕對是重要的一環。On-cost 是一個重要的指標,但不是唯一的標準。與承建商訂立伙伴關係,把雙方的人力資源集中在一起做好工程(而不是花時間搞對抗),才是省減工程費用的最佳方法,把工程總額省下百分之十左右,已經足以抵消較高的 on-cost。曾有財務管理的不明這個道理,批評我們的 on-cost 過高,他的說法是:

 
原工程項目估算 100 元,on-cost 16 元;
工程完成後實際支出為 80 元,on-cost 仍是 16 元;
故此 on-cost 百分比由 16% 「暴増」至 20%,在他來說是管理不善。
 
不過他「忘記了」項目總支出由 116 元減至 96 元,實際上省下了 20 元(17%)。沒有了管理隊伍,便不可能省下這筆錢。

這種辯論在公司內不時發生,幸好最高領導也明白高質素管理的重要,所以我們的 on-cost 才不至被削減。增加效率有很多方法,單一指標未必能反映事實,決策者須從不同角度考慮,不可盲目追求效率而放棄質量。政府只有公務員開支佔生產總值百分比一個指標,絕對無法量度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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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苦樂 - Rule by Consultant (1)

2 Comments

  1. 回覆
    HY 2006 年 11 月 13 日

    on-cost 可譯「間接成本」<br />
    <br />
    視乎情況也作「外加成本」或「營業成本」

  2. 回覆
    carjaswong 2006 年 11 月 13 日

    謝謝,我想該譯作營業成本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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